各教学单位:
为全面、及时了解教师教学质量,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自本学年度起,教师教学水平评价将分学期进行。请各教学单位于第十九周周五(2013年1月11日)前将本单位《2012-2013学年第1学期同行听课情况统计表》
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教学单位需将同行听课分数汇总至《2012-2013学年第1学期同行听课情况统计表》,“备注”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听课具体意见。
2.不要删除教师姓名,“教师编号”为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,请不要更改。对于表格中遗漏的教师,请直接在表后补充该教师的相关信息,增加的教师其编号可不填,由教务处统一补充。所有更改的地方,请用阴影标记。
3. “总评得分”为教师同行评教得分,可根据实际情况,选择由同行听课成绩平均而成,或由教学单位进行综合评分,各教学单位要客观、公正地进行评价。
4.同行评教成绩为计算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综合成绩的必要项目,凡缺少此项成绩的教师,学校对其教学质量不予评定。